5. 中心可提供額外收取費用的基本信息(如培訓、刊物、研討會及有關規定的要求等),并根據安排所組織的活動所收取的合理費用,對是否通過認證或是否容易通過認證不構成影響。
6. 中心所收取的全部費用均直接進入中心賬戶,并及時按收費額向付款方開具正式發票。
7. 與檢查工作所發生的合理工作費用(交通、食宿等)由受檢查方承擔。
二、認證收費管理辦法
為規范有機產品認證和認證收費行為,維護雙方合法權益,我中心根據國家計委、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制定的《關于印發產品質量認證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的通知》即[計價格( 1999) 1610 號]文件和中國認證認可協會發布的《關于頒布實施<認證機構公平競爭規范----認證價格自律規定>的通知》(即:中認協監[2013]102號)文件規定,結合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相關要求,特制訂如下收費管理辦法:
認證收費主要用于與認證有關的人員經費,房屋、設備等固定資產折舊和維護,辦公費用,以及上交認可機構的年金等。收費收入不以營利為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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